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有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或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