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负有进行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义务,应当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在公益性广告中安排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内容。对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