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应当协助做好本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