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教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