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燃放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需在重大公共活动时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公安部门作出准予许可的,应当将批准燃放的时间、地点、烟花爆竹种类、规格、数量等信息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