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燃放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禁止单位或个人私自燃放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