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一条有效社会科学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创作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公益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