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棚户区改造,推行集中供热,逐步提高集中供热比例,制定计划将分散燃煤锅炉供热区域的供热纳入集中供热。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