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服务第三十九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日常联系、巡访制度,及时了解老年人特别是困难家庭和单独居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并及时给予必要的帮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