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当优先安排。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