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情教育,提高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节约、保护水资源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新闻媒体应当做好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依法用水的宣传。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知识的宣传。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