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管理应当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饮用水安全。市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补偿机制,促进水源地保护区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