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开挖道路应当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施工产生的渣土,应当按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清疏沟渠、下水道的淤泥,应当用容器装载,当天运至指定地点并冲洗干净现场。不得将淤泥倾倒在路面或者河涌。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单位应当保持绿地整洁、美观,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杂物。栽培和修剪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地等产生的泥土、枝叶,作业者应当在当日清理干净。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