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