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体育、科技、文化、教育和卫生等社会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保持其内容与景观、环境、设施的协调和统一。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