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的促进和发展,旅游的规划编制和资源保护,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和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