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虚假的急救呼叫行为,或者对“120”专线电话进行骚扰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