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院内急救机构应当建立急诊抢救、紧急会诊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院内急救人员应当遵守规章制度和诊疗技术规范,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