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院内急救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备掌握急诊医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急诊科室医护人员,并加强急诊科室医护人员培训。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