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延安革命旧址的修缮应当遵循最小干预、不改变旧址原状的原则,防止过度、不当修缮。延安革命旧址修缮方案的编制、审批以及修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执行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