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和生产、经营领域,中小微企业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