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与群众性团体组织协作,教育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积极搭建婚事新办服务平台,为集体婚礼、旅行结婚等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