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四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案之日起十日内,以正式文件通知提请任免的机关,并在省人大常委会公报中登载,同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