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第三章 基础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建立健全治安案件移送机制。相关部门在接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治安案件举报时,应当向履行相关职责的部门移交线索和相关资料;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涉嫌犯罪情形的,应当依法转送公安机关处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