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建立健全治安案件移送机制。相关部门在接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治安案件举报时,应当向履行相关职责的部门移交线索和相关资料;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涉嫌犯罪情形的,应当依法转送公安机关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