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电梯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建立全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开展下列工作:(一)设立专用求助电话号码96333,受理电梯安全求助;(二)开展电梯安全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三)在监测到求助信息或者接到求助电话后,通知故障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故障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接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并及时反馈应急救援实施情况。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