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二章 市场准入和建设许可第七条有效国家规定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注册执业范围内的业务,且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执业印章;(二)超出注册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三)在非本人负责完成的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