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修改

供电企业或者电力用户向无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供电或者转供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民用爆破器材供应部门向无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供应火工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