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五章 供热设施维护和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热源单位、供热单位查询有关供热设施的情况。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因城市建设需要移动供热设施的,由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移动协议,由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负责实施,建设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补偿。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