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十六条有效互联网租赁车辆使用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行驶、规范停放。互联网租赁车辆使用人不得故意损毁车辆。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整理车辆,不得违规投放车辆。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