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不配合所在地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