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实施慈善公益、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等文明行为的信息、因实施文明行为受到表彰的信息,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但是实施文明行为、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自愿放弃的除外。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