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四章 激励与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机制,组建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和支持,建立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