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遵守本条例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在其监护人或者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下进行。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