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实际,可以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