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二章 古树名木的管理第十九条有效移植古树名木时,移出地与移入地的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办理移植登记,变更养护责任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