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已废止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单位作出五十万元以上、对个人作出十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