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建立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校,提高服务质量。

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对在工作中获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应当保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