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学校校园和周边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校园环境保护第十四条有效禁止在校园内开办、经营或者变相经营电子游戏。学校应当加强对电子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防止不健康的信息对学生的危害。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