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市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