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管理市政设施和使用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