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三章 城市道路管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手续:(一)持市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挖掘的城市道路平面图、地下管线位置及纵横断面图,向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经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领取《山西省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许可证》,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