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鼓励中水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