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监督考核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考核制度;对以保护生态为主的地区,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考核权重。对发生严重损毁水土保持设施、自然植被,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的地区,取消综合考核评优资格。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