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十七条有效加强水土流失区域的精准治理和深层治理,对不同水土流失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维护绿水青山生态系统的长期稳定。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