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五章 社会协同第三十二条有效婚姻登记机构对办理结婚登记的申请人,应当进行婚姻家庭辅导、婚育健康及育儿知识宣传。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