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城市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布和宣传,并接受公众监督。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