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建设管理,并有权对城市建设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对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