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六章 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四十五条有效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其室内空调的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但有特殊用途的除外。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