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章 科研与生产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农业机械科研和推广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